Eter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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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star】隔窗相望(一)

一个来自生活中的灵感

成为邻居的犬狼


01

尽管已经进入了夏月,阳光还是少得可怜。阴雨连绵的天气霸占着此处已有半个月之久。

房间里湿冷的空气侵袭着他,莱姆斯·卢平已经趴在桌上睡了很久,手臂被压得酸麻发胀,但是他依然没有醒来。算不上是瑰丽绮梦,他眼中的世界很少有绚丽的色彩,更像老式的黑白电影,或是泛黄的回忆录。他只是一遍遍地重走在当年上学的小路上,或是穿过城市的街道,去面包房买一只面包。梦境虽然光怪陆离,但对于莱姆斯来说,他一定不会梦见浪漫的沙滩约会和激情四射的酒会party,他的生活里是不会有这些的,他也从来没有在脑海中想象过这些场景。人们都说,在梦里,你能找到任何东西,但可悲的是,有些事物与你的生命永远平行而不会相交,哪怕在梦里,你也没有机会看到它。其实,莱姆斯的梦境与他的现实也没有多大差别,倒不如解救一下自己的手臂,于是他醒来了。

身上一阵阵地发冷,趴在桌上睡着总会让寒冷趁虚而入。莱姆斯活动着冰凉的手指,轻轻敲了敲键盘,已经黑下去的电脑屏幕亮起,显示出还未写完的文稿,他细细阅读起来,然后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删去,丝毫不留情面。

我总是写出像垃圾一样的玩意儿,他想着。

已经是午夜时分,窗外寂静无声,他推开窗户。街道上的水洼倒映着月光,屋檐上低落的水珠轻轻砸在石板上,他尽情呼吸着雨后潮湿的空气。他喜欢晚上,更喜欢雨后的晚上,喧嚣的城市沉寂下来,所有的眼睛都已闭合,他感受到了更多的自由和快乐,莱姆斯·卢平属于夜晚。创作的灵感迸发,他坐到书桌前手指翻飞,打出一行行的句子,他感觉自己像个音乐家,在独奏着属于自己的乐章。这种时候,最好能有一杯热巧克力,或是一杯香醇的咖啡,他兴奋地站起来走向碗柜,却在中途放弃了这个想法,巧克力粉的昂贵价格以及劣质咖啡的口感让他不得不放弃,重新坐回桌前的他已经失去了刚刚的创作激情,他开始感到困倦了。

于是他只好站起来,走向淋浴间,之后再次回到自己那默片一般的梦境中去。

莱姆斯是在大学时离开家的。他已经很久没有回去过。曾经,他的家庭并不贫穷,父亲的工作相当不错,只是这个男人并不满足,他心中有着更高的理想,作为政府的雇员,他希望自己能走进那最高的权力中心,全英国的人都将通过电视看到他。所以,当现实不尽如人意时,男人选择了用酒精麻痹自己,喝醉后的他拥有了一个理想国,一个被自己所主宰的王国——他可以指着面前的屏幕,嘲笑着首相的愚蠢无知。难道没有人发现他颁布了一项多可笑的政策吗?然后将酒瓶砸碎在屏幕中的首相头上。也因此,莱姆斯成了愚笨而不成器的儿子,他背负着父亲的梦想,被迫进入父亲当年毕业的大学,学习着艰深复杂的外语,希望有一天能代替父亲顶上外交官的头衔。

莱姆斯不想回家。他没能成为外交官,他只做成了一家出版社的编辑。母亲在他11岁那年离开了家,莱姆斯没有办法责怪她,一个因酗酒而日渐蛮不讲理的丈夫和一个唯唯诺诺的儿子足以逼疯任何一个女人,在躁郁症的统治下,她无时无刻不在发脾气、抱怨和哭泣,也许离开成了最好的选择。“她总有自己的人生要过,”莱姆斯希望母亲的后半生能够过得幸福,“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他这样想。

他在伦敦的一处破旧的住宅区内租了一间房子,外墙上生了青苔和藤蔓,室内的暖气不够,无法抵御阴冷潮湿的天气,但是莱姆斯喜欢这里的安静。楼下住了一对老夫妇,带着他们那坐轮椅的、患有小儿麻痹的女儿,这个女孩儿已经接近30岁,这对老夫妇依然像对待一个婴儿一样对待她,毕竟这是个没办法自立生活的女孩儿。莱姆斯偶尔会帮助他们,他觉得比起这个女孩儿,他的生命还算富有生机。只是,莱姆斯依然不想回家。

踏着金色的夕阳,莱姆斯觉得心情愉快,熟悉而静谧的街道出现在眼前,这里的老旧,这里的黄昏,似乎终于让他找到了家的感觉。

拐入家门口的小巷时,他第一次感受到了不和谐。

一辆摩托车,一辆黑色的摩托车。尽管夕阳并没有照到车身上,但是机车的表面却铮亮反光。一个瘦弱的小男孩儿咬着橡皮糖,蹲在路边打量着这辆车,满眼都是兴奋与羡慕。莱姆斯不懂摩托车,但是他看得出,这辆摩托车足以令许多男人热血沸腾,他环顾四周,并没有看到车的主人。他正准备掏出钥匙、开门上楼,蹲着吃糖的男孩儿却突然从地上跳起来,远远地向街口跑过去,莱姆斯盯着他的背影,突然觉得刚刚的好心情一扫而空。他已经听见了声音,从头顶的窗户里传出争吵和扭打声,是那男孩儿的父母。酒瓶被打碎的声音,伴随着女人的尖叫声传入耳膜,一直钻到脑子里去。他猛得甩上大门,匆匆逃开,他实在不想听见这样的声音,这种声音他听得太多了。

街角的路灯下,莱姆斯瞥见那男孩儿双手插在口袋里,正在踢着一只破旧的纸壳箱。那里堆放着几只一模一样的箱子,像是搬家用的纸板箱,“你应该知道,你不该踢坏它的,这可能是别人的东西。”

男孩儿抬起头,嘴角轻蔑地撇着:“这些本来就是垃圾,我亲眼看着他扔掉的。”

“谁?”

“就是那个骑着超酷摩托车的人,他刚刚搬到这儿来住。”男孩儿的眼睛似乎再一次闪动起了光芒,“这里的人都很没劲,不是老掉牙就是眼镜仔,只有像他那样的才是真正的男人。”男孩儿越说越兴奋,对着空气挥舞着拳头,肥大的牛仔外套里露出细瘦的手臂。

眼镜仔莱姆斯微微笑了起来,他并没有在意男孩儿无意识的嘲讽。这个年纪的男孩儿总是一些讨厌的小鬼,但是他们总会长大的,变成男人,或者变成更讨厌的家伙,谁知道呢?在他们还是小鬼的年纪里,你总得给他们一些天真的机会。于是他故作苦恼地说道:“我猜你应该还没有吃过晚饭吧?我可以邀请你一起去对面的饭馆吃点什么,当然,也许你不太喜欢眼镜仔。”

男孩儿的脸突然涨得通红,他已经很饿,回家一定是没有饭吃的,他也不想回家,父母的争吵不知道会持续到什么时候。眼前这个戴着眼镜的斯文男人在邀请自己去吃饭,可是自己刚刚嘲讽了他。“对不起,我当然不是在针对你。”他停下了踢纸箱的动作,不自然地挠着鼻子,然后微微抬起眼睛,看见了面前年轻男人的笑容。

“你没有生气?”男孩儿琥珀色的眼睛瞪大了,疑惑地望向莱姆斯。

“噢,当然没有,”莱姆斯轻松地耸了耸肩膀,“我也认为你说的对。我的确不是什么很酷的男人,我从来没骑过那样的摩托车。”

男孩儿笑了,露出两颗很大的门牙。

“这么说,你愿意跟我做个伴儿,免得我的晚饭太孤单?”

“当然,谢谢你。我不会白白吃这一顿的,我会想办法付清这次的钱。你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我可以每天帮你取邮件和牛奶,或者你订报刊吗?我也可以帮你取。”

莱姆斯笑着摇了摇头,“我们是朋友了对吗?那么这次就当我来请客。”随后,他又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当然,我不是坏人,你可以放心,如果别人这样做,你可不能跟他走。”

男孩儿狡黠地一笑,“我知道你叫莱姆斯,你当然是个好人。我见过你帮助那个坐轮椅的奇怪女人,住在一楼的那个。”

莱姆斯牵起男孩儿的手,带着他穿过马路,走向对面的咖啡馆。转过身时,他看见了被踢坏的纸箱上手写的签名,潇洒不羁——西里斯·布莱克。


莱姆斯依然在敲着他的电脑。他在出版社里负责文学版块的文字整理、编写和审核,偶尔会撰稿。虽说这份工作并不令人讨厌,但是在微薄的薪水面前,热爱成了一种奢望,因此他又承担起了一份翻译的工作作为副业。长久地盯着电脑屏幕令他的眼睛酸胀、头脑发昏,厚重的外文字典在他的桌上堆成几座小山。他把自己埋在山谷里,在昏黄的灯光下耕耘出自己的文章。是的,莱姆斯经常动笔写一些文章,一些属于他自己的文章,与工作中被催的稿件不同,这些文章源自他压抑的灵魂,那是一种呐喊。莱姆斯总是很冷静自持,大学的时候,他曾经与同学们一起去爬山,站在斯科菲尔峰的山顶,年轻的男女们大声笑着,对着山谷呼喊出自己的名字,他们要将自己的名字留在山谷中,让夏天的风记住自己绚烂的青春。莱姆斯也是心潮澎湃的,人在极致的运动过后,身心总是会变得放松而愉悦。在同学们的感染下,他几乎要克制不住自己想怒吼的冲动,然而最终他也只是笑着坐在岩石上,留下了一张合影而已。

今天他认识了一个新朋友,他的小朋友查理,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晚饭时间。这男孩儿很聪明,却也很敏感,莱姆斯希望他们的友谊可以给男孩儿一些安慰,让他在每天的争吵声中依然记住心中那辆酷帅的摩托车。

想到摩托车,他站起身走到窗前,拉开窗帘。“那辆摩托车还在那里吗?”他想到,“也许这个叫西里斯的男人也属于夜晚,他现在可能正伴随着轰鸣的引擎声,在某处的公路上飙车。”

他又一次感受到了不和谐。

摩托车依然立在原来的位置。对面的楼房中却出现了一处十分扎眼的亮光,从一扇窗户里透出来。这一片街区总是朦朦胧胧的,任何人看向这里都像隔着一层磨砂的玻璃,如果是在阴云连绵的雨季,雨滴打在石板上的声音更会透出一份寂静。这里明明住满了人,从外面来看却静如坟场,只有真正住在其中的人们,才会感受到来自墙壁另一侧的生命气息,从每天传出的琐碎声音里,他们昭告着对方,我们相似的人生还在疲惫地运行着。那些一模一样的窗口里透出的灯光如果不是昏黄的,也会是隔着一层厚厚的窗帘,映出一种深红。

而眼前这一扇不和谐的窗户里,透出莱姆斯从未见过的亮眼光芒,像是崭新的白炽灯泡发出的光,并且这家的主人似乎并不喜欢拉上窗帘,黑夜的浓重与夺目的白光直接碰撞在一起,没有窗帘的缓冲调和。这样一幅明晃晃的画面会引来多少窥伺的目光?而现在,这上演着黑夜舞台剧的窗口就在莱姆斯房间的正对面。“唰”地一声拉上窗帘,莱姆斯再次将自己包裹在小屋里,他的心跳得很快,他不希望对面的主人以为自己是个偷窥狂。“当然,”莱姆斯想到,“他似乎巴不得自己被偷窥。”

不知道为什么,他十分肯定,那扇窗户里一定住着那个叫西里斯·布莱克的男人,那个会骑着酷帅摩托车的男人。


房东再次打来电话催缴房租,莱姆斯坐在书桌前算着自己这个月的账单。他重重地叹着气,向后靠在椅背上,也许他应该换一处地方住了,搬到一处单间里似乎更合适,不,或许地下室更好,“这样我可能会剩下些钱买点巧克力。”他摘掉眼镜,疲惫地按压着眼眶,“住在地下室里,我就真正属于黑夜了,那里没日没夜。”他自嘲地笑着,习惯性转过头看向巷子对面的窗口。

这些天,莱姆斯养成了一个坏习惯,他变成了一个偷窥狂,他总是喜欢去看对面那亮着白光的窗口。那间屋子里的确住着一个年轻的男人,留着长发,喜欢穿黑色衣服,身材也很高大,莱姆斯没有仔细打量过他的长相,但是看上去似乎相当不错。男人也有一张书桌,面对的方向与自己相反,他总是点着一盏小小的台灯,莱姆斯不知道他具体做什么工作,但是他能猜到与音乐有关,男人的房间里有一把吉他,偶尔会有零碎的弦音飘飘传来。

躲在窗帘后偷偷审视的姿态实在丑陋,而泼在黑色夜幕上的白色染料令人目眩,或许出于愧疚,他不该这样窥探,莱姆斯现在也经常将窗帘敞开着。“我只是不小心看见了你,”他欺骗着自己的良心,“就像你也可以不小心看见我。”男人的桌上有一台电脑,他会长久地盯着屏幕,有时他窗口的灯光会亮到深夜,他会经常将双腿架到桌子上,后仰着靠住椅背,脖子上似乎挎着一只黑色的耳麦,莱姆斯猜测他也许是个歌手或者什么音乐工作者。

他曾上网搜过西里斯·布莱克的名字,没有收获,大量繁杂的信息中并没有音乐相关的资讯,只是提到了布莱克家族,似乎是一个古老的贵族家庭。“他不会与什么贵族有关的,”莱姆斯猜测着,“他住在这一片贫穷的住宅区,他大概也是个在为自己的梦想奋斗的年轻人。”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后,每天晚上熬夜工作的莱姆斯总会觉得自己充满了斗志。

一盏孤灯想要努力冲破黑暗如同痴人说梦,但是出现了另一簇火苗,他们默默燃烧着自己的生命,长夜漫漫,黑暗永存,希望却缭绕在彼此无声的守望中。

莱姆斯觉得自己可怜又可恨,他应该奋力拼搏的,像这世界每天宣扬的一样。人,生来不公,你努力追求的,是别人唾手可得甚至可以随意丢弃的。他活在如此残酷的世界,却幼稚地从一扇亮着灯光的窗口汲取着力量,诗意与浪漫不过是悲哀的假面,他以这样一种卑劣的窥视行为苟延残喘。


02

西里斯·布莱克的童年在一处古老的乡村大宅里度过,阳光透过窗户斜照进房间,在厚重的木质地板上投下光斑。阴暗幽深的走廊里挂满油画,尽管藏在阴影里,画布也已变得薄脆,画中的祖先们脸上龟裂出细纹,他们那精心雕刻的画框上每一层花纹都积了陈年的灰。西里斯讨厌这里,尽管古老的贵族大宅神秘而美丽,它的每一处砖瓦都蕴含着沧桑历史,祖上遗留下了无数的艺术品,这庄园本身就是一座博物馆,但是西里斯依然讨厌这里。艺术需要沉静下来,用心去观看聆听,以达到灵魂的共振。然而,这处宅子的每一天都被他母亲的尖叫声填满。一位落魄的贵族,幻想着昔日的荣光能够再现,她深深地觉得自己与外面马路上那些下等人不一样,那些劳动阶级在过去连给自己做马车夫和园丁都不配。

“瞧瞧他们那趾高气扬的样子”沃尔布加轻蔑地哼着,不屑一顾,“开着车从我的面前过去,只有下等人才会长着那样一只愚蠢的鼻子。”

布莱克家祖上所留下的财产大多已被一代代子孙挥霍一空,自从1914年的一战爆发以来,英国许多贵族的封地和名下的财产都开始大幅度地削减,原本岌岌可危的布莱克家族在沃尔布加祖父的努力下,利用战争发了一笔横财,延续了他们奢侈的生活,从那时起,不断开始有青年一代与家族决裂,被家族抛弃除名。布莱克家族支持战争,他们依然做着日不落帝国的美梦,旧日的猎场与烛台下光华流转的宝石项链锁住了他们的精神,如同恋上大麻般成瘾。西里斯不明白,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光阴为何磨不灭那份执着,他那可怜的没有脑瓜的蠢弟弟居然还答应继承这破烂的老房子,顶上世袭的爵位头衔,一位一无所有的国王多么可笑和悲哀。

西里斯热爱现代音乐与现代艺术,他将自己的房间彻底改头换面,深红的木质家具被他一一扔出屋外,现代风格的铝板和金属材料占据了他的房间,面对沃尔布加歇斯底里地大骂充耳不闻,他将自己关在房间里,用电吉他和无数电子产品把自己与老旧的家宅隔离开来。最终,在他16岁的一个夜晚,一场前所未有的争吵逼得他跳窗逃跑,带着骨折的脚腕和被古董摆件砸破的额头,西里斯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家,像他的许多前辈一般决绝地开始流浪。


位于伦敦西区的City Showcase点燃了夜晚,持续了几个小时的狂欢并没有令西里斯感到疲倦,他勾住詹姆的脖子,挥舞着手中的威士忌酒瓶,“我们会站到台上的对吗?那里在向我招手,我能感觉到。”

“当然,”詹姆也是醉醺醺的,“我们可是最棒的Marauders!”

一辆红色的双层公共汽车从眼前驶过,詹姆像一头被颜色刺激到的斗牛一般扯着嗓子叫喊起来:“看呐,红色,多热情的红色,像莉莉的头发一样!知道吗?我闻到过她头发上的香气!”

西里斯放肆地大笑,“真对不起,叉子,我不相信!伊万斯绝不会给你闻到她头发味道的机会。”

詹姆的眼镜悬在鼻梁上,似乎马上就要滑下来摔碎在地上,他重重地捏住西里斯的肩膀,“听好了,我绝对会追到莉莉的。也许一直等到我和莉莉的婚礼,你还是个单身汉。”

西里斯嗤笑起来:“我是个优质的单身汉。恋爱有什么好?”

詹姆立刻流露出一副痴傻的嘴脸,至少在西里斯看来是这样,“你不懂,如果你也去尝试一下,你就会明白的。那可比这瓶威士忌要可爱多了。”

西里斯还没有来得及嘲讽,詹姆就对着马路对面喊道:“嘿!是莉莉!你好吗?你喜欢今天的演出吗?”他抛下可怜的西里斯,像抛下一只小狗一般向莉莉冲过去。喝醉的詹姆似乎收获了莉莉的同情,她的同伴们抱着双臂站在一边看着,好像觉得很有趣。“看来叉子今天不会露宿街头了。”西里斯这样想着,遥遥对着莉莉挥了挥手,逆着人潮向自己那孤独的出租屋走去。


莱姆斯知道今天的音乐节,City Showcase已经是一个传统。办公室里有几名同事选择了提早下班,“明天见,莱姆斯!”他笑着与同事告别,依然选择了踏上回家的路,他的生活从来都是中规中矩。

夜已深,莱姆斯从淋浴间出来,准备就寝。对面的窗口今晚没有亮起,这是他能够猜到的。“他一定去了音乐节,说不定他还是表演者之一。”他擦着头发,站到窗口,刚好看见了坐在马路边的男人。

起初,他不那么确定,也许是个喝醉的流浪汉,莱姆斯抓紧了毛巾,瞪大眼睛仔细地观察着,高大的身形、黑色长发和熟悉的穿衣风格,男人坐在路的边沿上,背靠着那辆摩托车,手边似乎立着一只酒瓶,他看上去醉得厉害。莱姆斯的心被揪紧了,他心里涌出了一个荒唐冲动的想法,他想下楼去,走到那男人面前,去帮助他。

“我不能让他睡在马路上,我得去帮帮他。”莱姆斯扔下毛巾,找出衬衫和长裤,匆匆套上后又停了下来。“我在多管闲事,他是个陌生人,我自作多情地冲出去真是可笑。”他立在房间的中央僵持不下,只好又走回窗口,男人依然坐在原地,像是恶魔的引诱。深夜的房间里,莱姆斯为了一个陌生的醉酒男人在房间里打转了至少半个小时。

西里斯并没有忘记带钥匙,他只是不想进到那冰冷的房子里去,房间里合拢的墙壁像是一个囚笼,把自己与外界隔绝开,所以他选择了坐在马路边吹风,这里的空间是开放的,他能够顺畅地呼吸。对面的楼房里还有几盏亮着灯的窗口,“那里还有人醒着,跟我一起熬过这个夜晚,”西里斯突然有了比赛的兴致,“等到最后一盏灯也熄灭,我就上楼去,我要做最后一个睡觉的人。”这是一场无聊的比赛,但是只要你成为最终的赢家,无论多无聊的比赛都会让你开心,因为胜利本身就很美妙。一盏接一盏的灯陆续灭掉,最后只剩下了一个窗口还亮着灯,“他为什么还不睡觉?”西里斯也倔强地不肯挪动,他就那样继续僵持在那里足有半个小时,为了一份无聊的执着。

莱姆斯走出大门的时候,依然认为自己是发疯了,夜风吹过还湿润着的发丝让他多了一丝寒意,已经是午夜时分,他居然放弃了睡眠,去帮助一个陌生的醉汉。等到他走近这个男人的时候,路灯下一双明亮的眼睛望过来,他更加绝望,这似乎并不是一个醉汉,此时他反而希望这人醉到失去自主意识,至少这样不会如此尴尬。

对面的楼房里走出了一个人,居然有人在这个时间出门,西里斯觉得奇怪,他看着这人匆匆向自己走过来,瘦高的个子,穿着一件咖色的衬衫。他走到近前时突然停下脚步,盯住了自己,在路灯的光线映照下,他浅棕色的头发似乎有点湿漉漉的。

“你好?”西里斯试着打了个招呼。

“噢,你好,”莱姆斯局促地回应着,“是这样,我从窗口看到你坐在地上,我以为你是喝醉了。”他的目光落在地上已经空了的威士忌酒瓶上。

“我的确喝了点酒,不过只是这些还不足以让我醉倒。这么说,你是来帮我的?”西里斯歪着头看着他,眼里流出一丝笑意。

“是的。你一直坐在这儿,我认为不该让你睡在街上。”莱姆斯的心狂跳起来,面前这个男人比他原本以为的要帅气得多,眉目深邃,眼眸是一种独特的灰色,黑色长发在脑后随意地扎起来,前额的碎发彰显出一份典雅。他与他的名字好相衬,黑夜里明亮的天狼星,孤高而神秘。

西里斯从地上站起来,顺手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弯腰拾起酒瓶。他的衣着配饰看起来狂放不羁,然而他的每一个动作却流露出恰到好处的优雅,他的身高也比莱姆斯原本估测的要高出一些。

“谢谢你,你是个好心人。”

“嗯……没什么。”

西里斯随意指着头顶,“我家就在这里,你不用担心。”说着他掏出钥匙打开大门,“你要上来坐坐吗?”

“不用了,我这就回去。我就住在那里。”手指指向小巷对面唯一亮着灯光的窗口。

“啊,”西里斯垂下眼睛笑了,“原来是你啊。”

“你认识我?”

“哦不,我刚刚在跟自己打一个赌,赌我一定会是最后一个睡觉的,所以我一直在等你的灯光熄掉再上楼。”

莱姆斯皱着眉反应了一会儿,然后微微笑起来,他没有问男人为什么执着在这么无聊的事情上。“没想到竟然是因为我的原因,你才会一直坐在这儿。”

西里斯仰着头望向莱姆斯的窗口,“你的房间正对着我的。”他收回视线,盯住莱姆斯,“今天晚上还是要谢谢你,如果不是这么晚了,我想我会邀请你到我家里来做客的,不过看起来你更需要休息。”

回到房间的莱姆斯只觉得脚步都变得轻快起来,他急急地冲到窗口,望向对面黑暗的房间,那里乍然亮起白光,熟悉的白光,与以往不同,这一次,房间的主人在向他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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