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er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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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狼】隔窗相望(二)

上一章:(一) 


03

转眼间已是八月。伦敦的夏天是最好的时节,难得一见的怡人暖阳驱散了积存的湿冷,午后的公园草坪上经常聚起晒太阳的人群,懒洋洋地躺成一片。

西里斯的生物钟依然混乱,他会在午夜推开回家的门,然后在艳阳高照的午后浑浑噩噩醒来,他也会迎着凌晨四点钟的晨曦睁开眼,然后在晚上的十点钟准时入睡。与生活规律的莱姆斯不同,他一向随心所欲。从那次夜晚相遇后,已经过去了两个月,西里斯再也没有与他好心的邻居碰过面,他们原本也不熟悉,甚至连名字都不曾问过,仅仅出于友善而相识,止于礼貌而分手。

只是,每晚亮起的灯光总是会让人将目光聚焦在那小小的窗口上。他们曾隔窗挥手,曾被善意连接过,那么到底算不算朋友呢?西里斯与莱姆斯每天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旁若无人,可是拉开的窗帘却在心照不宣地昭示着邀请,不同于其他窗口合拢的帘幕,那晚彼此之间的友善令他们不喜欢这种冰冷的拒绝。盛夏的到来令情况变得更糟,因上升的气温而敞开的窗口让声音变得如同视线一样,无法阻隔,他们被连通在了同一处空间里。

西里斯曾仔细打量过对面的房间,朴素而简约,沿墙排列着书柜,上面摆了不少书本,窗台上有两盆小小的绿植。房间的主人经常坐在书桌前伏案工作,通常很久都不会挪动位置。偶尔,他会穿过房间到西里斯看不见的地方去,然后再次回到视线内,手里捧着一只大大的马克杯。西里斯觉得他们已经算是朋友了,他相信对方应该也会观察他的,他们早已默许了对方的窥视,选择了与对方分享自己的生活。但是西里斯依然不知道他的名字。


小查理最近很开心。

小孩子通常不会被重视,大人总是在打发他们,这些大人从来学不会与孩子做朋友,他们只会高高在上,因为他们有着更多的常识、更丰富的阅历、更高深的知识,他们要么用审视挑剔的目光打量着孩子们,要么干脆无视掉他们,就像丢掉自己曾稚嫩天真的童年,所以孩子们通常也不怎么喜欢大人。

小查理最近有了一个大人朋友,莱姆斯愿意做他的朋友,愿意听他唠叨自己的烦恼,他不会嘲笑自己,虽然偶尔他略带戏谑的目光会令查理脸红,感觉自己被看透了或者清楚地感受到自己的幼稚,但是他依然很满足。

学校已经放了暑假,查理有了更多的空闲时间,他经常站在车站旁等待莱姆斯下班,然后与他一起走回家去,莱姆斯会邀请他去做客。房间里堆满了书本,“如果你喜欢哪本书可以借去看的”,莱姆斯这样对他说。查理还太小,很多书籍他并不能看懂,但是他喜欢去莱姆斯的家,书桌上堆着许多写满外文字母的纸张,上面压着厚重的大部头书籍,以及莱姆斯端给他的热可可都让查理觉得这里神秘而浪漫,与自己家的房间不一样,家里总是枯燥乏味,他喜欢这里的氛围。

但是查理依然没有忘记那辆帅气的黑色摩托车,他还是会经常盯着它看。所以,当西里斯向他招手的时候,他的眼中写满了欣喜与难以置信。

“你在看什么?小家伙?”西里斯抬起头盯住面前的男孩儿,他认得这个孩子,经常跟在他好心的邻居身边。其实他早就注意到这个男孩儿会盯着他和他的摩托车看,因为男孩儿掩饰得并不好,尽管他知道目不转睛地盯着别人是不礼貌的。

“你的摩托车真酷。”

“是啊,我也很喜欢它。”西里斯随意抬手理了理被风吹乱的额发,拎起他的头盔。他不知道这样一幅画面将会永远刻在一个孩子的心里,被神圣地封存。

男孩儿的脸上兴奋地发光,那份神往的神情令西里斯动容,“你想骑上它试一试吗?”

“可以吗?我真的很喜欢这辆车。我也想像你一样酷,等我长大以后。”

“噢,当然,你可以坐上来感受一下,但是不能发动它,你还太小,这很危险。”

查理跃跃欲试地走上前,伸出手去抚摸摩托车光亮的漆面,随即又像触电般缩回了手。他沮丧地说道:“对不起,我想还是不用了。我爸爸妈妈不会允许我这样做的。”

“为什么?”

“不为什么。他们就是会生气的。”

“只是坐上来感受一下也不行吗?”

“我会挨骂的。”

西里斯的目光闪动了一下,“好吧,既然这样,那还是算了。”

查理看向这个帅气的男人,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变得比自己还失落,他注视着男人若有所思的灰色眼睛,“没关系的,我总会骑上它的。只要我不忘记它,那么总有一天我会有这样的机会去实现这个愿望。”

西里斯扬起一边的眉毛,难以抑制住嘴角的笑容,“说得好,小家伙,你才这么一点儿大,就能说出这样的话,我想我开始喜欢你了,你叫什么,兄弟?”

“我叫查理。”

西里斯向男孩儿伸出手去,男孩儿笑起来会露出两颗很大的门牙,他握住了西里斯的手。

“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查理解释道,“是莱姆斯叔叔告诉我的,我认为他说的对。”

“莱姆斯叔叔?”

“是的,他是我的邻居,也是我的朋友。他每天下班我都去接他,还会给他带水果。”查理微微挺起胸脯。“他也是个很酷的人,但是跟你不大一样,他不会骑着摩托车。”他为自己而骄傲,也为他能拥有这样一个朋友、这样一份友情而骄傲。

“啊……”西里斯点着头,伸手揉乱了男孩儿的头发,“真不错。”

与男孩儿分开的时候,西里斯想到“原来他叫莱姆斯。”他为自己发现了这个小秘密而窃喜。


04

他靠在窗边,后背在落日的暖阳下被烤得暖融融的,面前支着乐谱架,西里斯抱着吉他弹唱着新写出的歌,它还不完整,只是一个雏形,还需要不断地调整完善。莱姆斯站在窗口抱着杯子静静地听着,他望着西里斯的背影,心里泛起了一丝酸楚。他这样肆意,我希望他能够成功,他不应该经历失败的痛苦,他就应该站在舞台上,莱姆斯突然觉得眼睛里有些湿润,他何尝不知道,住在这里的人都是没有希望的,他们已经被生活判了死刑,他们像是一群住在重症病房里的病友,最终的结局都是被躺着推出去,或早或晚而已。莱姆斯早已经放下了自己的梦,他爱文学、爱历史、爱建筑……这世间所有带着故事的美他都爱,他不怕贫苦,他只愿醉心于他热爱的一切。然而每天他都在被上司压榨着本该属于自己的休息时间,在办公室内做着枯燥乏味的工作,作为文字编辑,莱姆斯以为自己总算与梦想贴近了一些,然而他的选择与偏好从来不被人认可。“我们只需要知道市场喜欢什么,你喜欢什么不重要。”老板的训斥声回响在耳边,只要能够赚钱,能够带来利益,没人会在乎他们到底在做什么,更没人去坚持所谓的原则,最可悲的是莱姆斯需要这份薪水,他没有办法辞去工作,也许时间会磨平一切,最终他也会用一双空洞而无神的眼睛回望这个世界。

莱姆斯知道自己赢不过,他甚至都不敢去赌,他不过是只蝼蚁,没有人在意,没有人爱他,他已然这样,他不愿意让更多的人同他一样,所以他希望查理能够摆脱这里,希望西里斯能够摆脱这里。

“嘿,你觉得好听吗?”莱姆斯回过神,抬起头望向声音的来源,西里斯撑着窗框,探出头大声询问着他,“你喜欢这首歌吗?”

“我很喜欢。”莱姆斯有些难为情,他们像两个相约出去玩的孩子一样在互相呼喊,全然不在意是否会打扰到别人。

“我还会弹更多的曲子!”西里斯仿佛一点也没有感受到莱姆斯的顾虑,他兴奋得很,这样大声地呼喊让他觉得有趣,如果对面听不清就更有意思了,他想到,这好像在做一个游戏,“你想听吗?”

“嗯……其实我听不太清,离得有点远。”莱姆斯刻意压低了声音,其实他们之间也不过就是20码的距离,这条小巷并不宽阔。

“你说什么?”刻意压低声音的后果就是西里斯喊得更加大声。

莱姆斯感觉自己的脸上在发烧,他已经看见对面楼房里有人在探头探脑地观望,后背沁出了汗,他对着西里斯打着手势,显示出拒绝交谈的态度,然后转身离开窗口。

被打断了兴致的西里斯只觉得眼前小小一方空画框真是碍眼,他真想伸出手到对方的房间里去捉住他,让他再次回到自己的视线中来。一股恶作剧般的喜悦激荡在胸中,西里斯放下吉他,抓起钥匙,冲出门去,直奔莱姆斯的家门口。

“西里斯!”莱姆斯打开门的时候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他怎么这么有勇气?我们应该还不算是朋友,他居然直接来敲我的门。望着莱姆斯似乎因惊讶而愣住的面孔,西里斯也跟着紧张起来,“嗨,你好吗?又见面了。”

“嗯……你好。”

“呃……是这样,你刚刚是不是生气了?我……我可以道歉。”西里斯首先放低了自己的态度,此时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有多莽撞。

“噢,没有,我只是觉得很尴尬,我们两个那样大声讲话,会打扰到别人的,其实我已经看到……你干嘛不进来?”站在走廊里大声讲话其实也没有比隔着窗子对喊好到哪里去,莱姆斯认命地想着。

“你想喝点什么吗?”他走向碗柜,一边询问着。

“噢,什么都可以。”西里斯坐在莱姆斯的起居室里打量着他的房间。他们的房屋格局其实一样,都是一间小小的起居室隔出了一部分作为厨房,一间卧室和一间洗手间。

“你不必太拘束,我没有什么秘密的。”莱姆斯端着红茶放到西里斯的面前。

“你叫莱姆斯对吗?”

“是的,莱姆斯·卢平,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查理,小查理告诉我的,他好像很喜欢你。”

莱姆斯微微笑着,“这孩子人小鬼大,好像什么都瞒不住他的眼睛。”孩子们总是把一切都看在眼里。

“那么,我叫西里斯·布莱克。”他向莱姆斯伸出手去,却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皱起眉头,“你刚刚开门的时候喊出了我的名字,你知道我叫什么?”

莱姆斯握住他的手,无奈地答道:“因为查理。”

他们面对面坐着,彼此都很难找出话来,西里斯开始为自己的冲动决定后悔——他至少应该把吉他一起拎过来。“你……喜欢我刚刚的那首歌吗?”

“嗯……很喜欢,听上去有夏日的感觉。”

“对极了!这是我最近才写出来的歌,就是为了这个夏天!”

“你会写歌?”

“当然,我不但会写歌,还会很多乐器,不止吉他,其实我最喜欢架子鼓。”

就着音乐的话题,尴尬场面似乎缓和了很多,莱姆斯其实不大懂音乐,尽管他很喜欢听,他更不了解乐队和演出,因此大部分时候他都是在听、在问,提到音乐,西里斯变得神采飞扬,他说到自己对Jimmy Page的热爱,说到哪怕像John Bonham一样死于酒精也好,他说“生命就是要绚烂地活着,只要我认为值得,我可以明天就去死。”只是不知不觉间,天色已暗。“已经这个时候了?”一点也没有觉得抱歉,西里斯有种感觉,莱姆斯并不在乎自己的叨扰。他很喜欢眼前这个人,温润眉眼暗藏淡绿色的水波,平稳从容的声线像是来自大自然的白噪音,像雨声、像溪流、像午后的蝉鸣,西里斯总是在打发时光,然而与眼前这个人在一起的时间竟然好似飞逝,他的房间里有一种神奇的力量紧紧抓住自己不放,这种感觉让他眷恋。

“你要留下来吃饭吗?我可以做些吃的,如果你不嫌弃我的手艺。”

莱姆斯从冰箱里找出一直舍不得吃的大块牛肉,加上豌豆、土豆泥和洋葱,在锅里炖得烂烂的,他猜测西里斯也许会喜欢来一点酒,只是他的家里从来不会有酒类的存在,只好倒了些冰的汽水来代替。在莱姆斯做饭的时候,西里斯一直在他的周围打转,或是注视着他忙碌的身影,他带着好奇看着莱姆斯向锅里加调味的手,或者绕到身后越过莱姆斯的肩膀盯着他切洋葱的动作,过长的黑发不时垂在莱姆斯耳后的位置,有一些痒,“你可以随意参观,虽然我这里也没什么好玩的。”

“真的?那我可以进你的卧室吗?”

“可以。”

“谢谢。”

卧室内昏暗无光,西里斯在墙壁上摸索着,伴随着一声电灯开关的轻响,卧室内被照亮,他第一次走进了这个他窥视许久的房间,这里熟悉而又陌生。床铺上扔着一件短袖的上衣,桌子上的书本随意摊开在某一页,纸张杂乱地堆放着。这房间其实很干净整洁,只是在细微之处,有着来自日常生活的凌乱,这让西里斯感到亲切。他走近书桌,看到贴在墙上的备忘录有两个小小的打勾,其他的项目似乎还没有完成,那只他熟悉的马克杯里剩下了半杯水,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没有为了迎接客人而刻意地整理与打扫,西里斯是个无意中闯进来的不速之客,在莱姆斯的生活中按下了暂停键,令这里停在一个自然而美好的瞬间。

两人默默坐到桌前吃饭。

你的手艺很不错,西里斯说道,莱姆斯点点头,你不嫌弃就好。你来看我演出怎么样?就这个周末。莱姆斯放下杯子,抬起头注视着他,烟灰色的眼眸真诚而饱含期待,莱姆斯仿佛从中看见了跃动的火苗,他听见自己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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